深圳有疫情,现在回湖北除了48小时内的核酸证明,还要隔离吗?
坐标珠海,姐夫老家湖北,原***15号自驾回湖北,昨天让老家人问了一下村委会,说现在外地的有一回来就被拉去隔离了。
不知道你要回湖北哪里,深圳现在的情况建议你做好几个确认:
1 咨询一下湖北当地的疫情防控中心对应的管控措施,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是否需要隔离
2 确认好深圳的管控做事,单位有什么要求,回来之后是否需要隔离。
3 做好思想准备:湖北冬天没有暖气 ,还是比较冷的,冬天比较适合病毒传播,万一湖北被管控了,就要长时间滞留了
总之,建议非必要不要外出,确认信息很重要,我20年在湖北已经爆发期间被在家隔离了3个月,感触颇丰
我现在在广东,我老家是湖北宜昌宜都市。
湖北其他地方不敢乱说,宜昌宜都市的情况是:
①不管你是深圳还是省外其他地方,凡是外省返鄂人员,均须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报告。
②所有外省返鄂人员,低风险区域的外省返乡人员须14天居家隔离,中高风险区域外省返乡人员一律14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阴性再14天居家隔离!
根据网友们的说法,蜡烛来说一说自己的看法!
从深圳回到湖北的武汉,网友打了武汉卫健委的咨询电话。
武汉当地的有关人员说,只要不是那两个中风险地区回来的 人,不用集中隔离,但是要48小时核酸检测,落地也要核酸,社区居家隔离14天上报体温!
网友还说,政策还是一直在变化,所以在行动之前要先咨询目的地的卫健部门,看看当地的防疫政策是什么之后,再***取行动。
希望蜡烛的回答对题主有所帮助!
按照湖北省对于疫情的防控政策,是需要的。深圳目前有中风险区,所以回湖北需要核酸检测加隔离。湖北省作为疫情的首发地,再加上2021年荆州、武汉相继又有疫情,现在对疫情的敏感度比较高。所以,对有中高风险区的地方返回湖北有隔离等政策。回家前,最好都先打各地防疫部门电话,问清楚政策,不然回家也是隔离房内度过。
2022年1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报告多例***肺炎确诊病例。
湖北省疾控中心提出如下要求:
2021年12月25日(含)以来有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和坂田街道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要主动向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如有疑问或转码有误可拨打湖北省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
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要前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和坂田街道。
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和坂田街道来鄂返鄂的人员,请提前了解湖北省各地防控要求;来鄂返鄂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来鄂返鄂后,应主动配合湖北省相关防控措施。
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一个律师一个月大概办多少个案件?是律师案多,还是法官案多?哪个职业会更忙一些?
这个问题,很值得回答,因为也算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个经典问题啊。
第一,案件数量上,法官办案远多于律师,多得多。整个***系统,大约除了行政庭以外,无论是刑事法官还是民商事法官,都是非常忙碌的。部分民商法官,一年的案件量都在300件以上,多的要500件;而一般的律师能有50件就不错了,80件到100件的简直是凤毛麟角。折合到一个月,一般法官在30件案件以上,律师很难超过10件。
第二,案件质量上,则各有千秋。法官属于被动式的介入案件,因此案件情况千差万别,既有很小标的的日常生活***,也有几千万上亿的房地产金融案件,所以案件的难易程度差别很大。律师则一般要看发展方向,刑事律师则一般不怎么操作经济案件,公司证券律师一般也不太接手离婚案件。因此案件质量很难比较,总的来说,法官的受案质量要高一些,因为一部分律师代理的案件往往在人民调解、诉前调解或者劳动仲裁时就结案了。
第三,投入精力上,律师的投入更大。民商事案件不告不理,原告举证支持诉请,被告举证支持抗辩,律师都要付出大量的精力整理材料和证据,哪些有利哪些不利,哪些属于利弊各半,这些律师不为人知的案外工作其实占了很多的工作时间。至于说刑事案件,一个律师真要把案件做好,庭审之外的调查、取证、分析更是海量的工作量。而法官属于被动受案,无论是公诉案件(检察院提交材料),民商事案件(当事人提交),总的来说是现成材料的一个评判、筛选,相对来说要轻松一些。
第四,哪个职业更忙一点,要看你的终极追求。法官也好,律师也罢,都有拼命三郎也都有混日子图安稳的。如果是立足于过日子的混,律师显然要安逸的多,一年能有30个案件,也就有一定的收入了;而任何法官一个月都不止20件。如果要更高收入更多的发展,律师要加大案件的拓展、法律顾问单位的增加,专业法律服务能力的提升,则都是工作量投入的无底洞。有人说,一个好律师,天南海北各处忙,华灯初上夜未央。确实是很好的写照。
综上,个人感觉,宏观上看,还是法官更忙一些;微观上到个人,则千差万别,不好定论了。
总体来说,法官的案件数量是律师的好多倍,有的地方的法官一年要审理800件左右的案件,即使全年无休,一看也要审理3个案件,基本上是白天开庭,晚上加班写判决。这就是为什么目前法官辞职转行律师的重要因素。
而对律师来说,案件多少与个人能力有关系,正常的律师一年也就办几十件案件,还有的律师案源少,可能一年就十多件案子。
01
法官明面是朝九晚五的工作,其实加班是常态
我身边的法官就没有不加班的,除了县份上的小地方法官可能案件少一点,大多数法官整天都在忙碌之中,这与当前法官案多人少有重要关联;所以许多法官喜欢通过调解结案,这是从单位到法官自己都追求的一种和平解决***方式,也能快速的节约时间处理其他案件。
法官虽然是公务员,但加班是常态化的,而且法官的工资是固定的,如果不能进入员额法官的系列,名义只是法官助理或者司法***人员,其待遇还会低很多。从实施员额制改革以来,大量优质办案骨干离职,转行律师,一是为了追求个人的自由,二是对当前的工作环境有所不认同。
02
律师虽然案件少,但案外的功夫花费大
律师看似一年只有几十件案件,且不知为了这几十件案件,有的律师花费了极大的精力都不一定能得到。这是一个矛盾冲突的过程,任何一个律师内心都渴望有源源不断的案件,而每一个法官都希望世上少些诉讼纷争。
律师是自苦自吃,不能旱涝保收。所以要不断努力的获得案件,判断一个律师成功与否的标准就是他一年的创收额在多少,而这一切都是案件数量和质量所决定的。所以说,律师是一个瞎忙的职业,有的人能忙出成绩,有的人忙而无收。
结语
题主应该是想考虑做法官还是做律师,其实这还真的结合自己实际情况来判定,如果个人有能力有自信还有一定的家庭***,可以选择做律师,才能平稳的度过新手期。
如果各方面的准备没有强到足以单打独斗,那么最好考法官,法官对一个法律人来说是初期适应社会不错的选择,至于如何发展和以后的打算,进入岗位后认真思考便可得出答案。
根据自己的亲身办案经历,一个律师一个月收六个案件差不多就饱和了,看起来不多,但是一般的诉讼案件都是有周期的,快则三个月,多则数年,所以一个月收六件案件的律师,他手头同时[_a***_]的案件一般不低于20件,要写文书,要跑***,要和法官沟通,要和当事人沟通,还要谈案接案,基本上没什么休息时间了。
要讲案件数量,当然是法官多了,在一个二线城市,一个法官平均每年办理的案件现在一般都是在200件以上,而律师上面讲过一个月六件,一年72件,最多100件吧,当然,都不算批量案件,以上仅个人观点!大家可以了解下。
有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回答,因为你问的也就是两个问题。
律师办案件,其实应该分4个阶段。
刚开始阶段,案件很少,一个月能有一两个案件,基本上就差不多了。
第2个阶段,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人脉***案源都开始积极上升,处于饱和阶段,一般一个月接5~8个案件,很有可能。也就是说一年做60~90个案件左右,处于比较疲惫的状态。
第3个阶段,不再追求数量而开始追求质量,案件的数量开始降低,收费标准开始上升。一般一个月接3-4个案件左右,平均每周一个按键一年控制40个案件左右。
如此的话,既能保证案件的质量,又能保证收入稳定增长。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
第4个阶段,律师的名气已经很大不太在乎金钱荣誉方面的俗事,只是把律师工作当做一个爱好。其实一般情况下,每个月一个案件左右,一年也就十几个案件。
相比较于律师而言,应该是法官更忙。
律师顶峰时期,一年也就做100个案件,了不起了。大多数律师一年估计也就做30个到40个案件左右。
而法官,这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