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迁出需要哪些材料?
2、身份证资料
3、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深圳户口迁入派出所代管户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2、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当场办理,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并签名,收缴原户口簿或在当事人页盖注销章,注明注销时间,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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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代管户人员签发集体户口卡,并在卡右上角空白处加盖“派出所代管户”字样章。不收取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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