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餐饮油烟是否要求高空排放?
针对厨房炒锅油烟特点及工程要求,治理***用紫竹环保公司先进的高压静电净化技术,餐饮油烟的净化可以是低空排放或者是高空排放,餐饮油烟高空排放要求:
1、额定风量下,油烟净化设备净化效率要求:85%以上。
2、在城市郊区,一般对餐饮油烟的排放要求比较低,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经由风管排出,在建筑物楼顶达标排放。即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排放要求。
深圳高空作业新规?
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
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高安全性、高作业效率和高环境适应性要求 高空作业车作为一种工程车辆,其特殊性在于: 一是载人高空作业,其作业安全性要求比一般工程车辆高,即所谓“高安全性”。 二是施工场所环境的“非结构性”,即其工作环境不可预知并且多变,因此要求对环境具有“高适应性”。 三是其经常用于抢修作业,并且多为室外或野外作业,作业环境条件差,所以要求其具有作业的“高效率”。
深圳高空坠窗***,责任方在谁?
怎么就没人提开发商建筑商的责任呢?比如,交房时质量保证吗?有的东西,质量可以坏但不能致命,比如,窗子时间长了可以关不严实,但是不能从墙上脱落啊,所以,不止发生一次,我认为是开放商的质量问题占主要责任。
这事不管责任在那一方,首先最可怜的是小孩子,就一瞬间,才五岁,就这样没啦!特别他母亲这辈子肯定在悔恨中度过,这是多少赔偿都补偿不了的伤痛。
责任怎么划分,物业肯定有责任,必竟是管理中心,虽然说不可能方方面面具到,但你收了物业费,就有责任和义务要做。
业主划分应该占最大,因为你疏忽,导致人命发生,这责任肯定是推卸不了的。
其它如租客,同栋业主要怎么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应该由民政和律师来协商处理。
孩子没啦!希望深圳民政做尽快给家属一个圆满的结果,孩子,天堂没有飞来横祸,安息!
谢谢邀请
事情发生在深圳市福田区京基御景华城小区3栋楼下。13日上午9点19分,一名5岁男孩跟妈妈走到水果店门口位置时,忽然从高空坠下一块玻璃窗,瞬间砸在了他身上。
我表示非常痛心。这个是小区业主群的截图
深圳福田公安公共关系部门表示,关于案情,还有待进一步深入调查。而根据警方初步的调查,窗户为意外坠落。
涉事小区不止一次发生坠窗***,早就该引起业主以及物业的足够重视。很显然,之前的一次坠窗***因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大家都不太在意。但这次砸中男童,教训惨痛,不是什么事情都要等到悲剧发生之后才***取行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如果不能确定直接责任方,那么该楼所有业主都将承担责任(除非能自证与此事无关)。目前,涉事小区的住户都很害怕发生下一次坠窗***。害怕不解决问题,该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单位必须行动起来,进行一次隐患大排查,小区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也应该积极监督介入。因为这还不单是小区的内部事务,某种程度上也涉及到公共空间的安全。这样的悲剧不能再上演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事故的责任谁负责呢?
根据中国关系学某教授的回答,首先,业主的责任是最主要的,因为物权在他
其次是租客的责任,因为使用权在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