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20年,社保只买了8年,请问保险怎么补偿?
可以要求公司补齐社保;但是个人部分需要自己承担,不能折算的;提供能证明工作时长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等;公司不签合同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从劳动关系开始的时候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0年到14年公司社保补偿多少?
10年~14年,如果公司没有按时给你缴纳社保的话,如果按照最低64%年,公司也要给你补三万多块钱,因为现在的社保是不可以补交了,你先去跟公司商量,如果公司可以给你补交,你就让公司给你补交,如果补交不成,那就让公司把这四年的社保钱一次性多补偿给你,你在继续交就可以了,如果公司不同意给你补这四年的社保的话,你就到了当地的劳动仲裁,去投诉他们,只要你提供的信息是正确的,很快就会给你得到反馈。以上的信息仅供参考。
公司给我买的是深圳社保,现在公司准备搬迁到惠州,如果公司断了深圳的社保,合理吗?
现在问题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而是公司搬迁后,你仍在公司上班,如果公司继续在深圳缴纳社保,没有问题。如果公司不在深圳缴纳社保了,你只能顺其自然,是没有办法的,除非再在深圳找份工作。有一些公司搬迁后经营场所不在注册地了,但不改变注册地,仍在原注册地缴纳税费,办理各种有关业务,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也是有可能的。
理论上说,社保是对员工未来退休生活的保障。因此,按现行政策,企业上缴部分具有一定的强制意义,不因公司地域空间迁移而拒缴员工社保,正常说,公司也不会断了社保,而是在搬迁地续缴就可以了。这样,社保年限可以连续计算。只是上缴金额应按当地高标准交就可以,这一点可与公司人力部了解一下。因个人能担心未来退休后退休金水平降低。
谢邀。你是该公司的员工,公司搬家后你仍然是公司的员工,那公司当然要继续给你买保险,不在深圳买就在惠州买(你现在哪里工作我不知道),这是天经地义的。只要公司负责给你继续买了,就没什么问题了。据了解,现在社保正在进行全国联网。(回答不好,见谅!)
社会保险简称社保,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国家大的政策下,各地的社保还有不同的地方性政策,建议你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政策,以下我只能从几个大的方面大概说一下影响:
一、基本养老保险:影响不是很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中间断缴的部分其实如果一直都在公司的话应该是由公司给补缴上的(个人也可以补缴);
1、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2、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5、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中断医疗保险缴费,还会影响你一生的缴费年限,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男不低于25年.;女不低于20年,中断缴费有可能还会造成你不足累计年限的要求。
6、大病报销必须满3年社保,不能间断,才能报销。
三、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