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要在深圳过,请问自己做饭一个月要多少生活费啊?
租住房子比较贵,民房600左右,小区房1000左右,每个月。
自己做饭的话,400/人/月。
如果经常出门的话,交通费用要考虑,深圳的公交都很贵的哦,两块起价,分段收费。
当然要是你在这边有人照顾,有房子住的话。其实你过来给他做饭,两人或多人一起吃,那也增加不了多少费用,顶多在原来基础上多个两三百的费用吧,买衣服游玩等的费用除外
在深圳店里做饭属于违法吗?
在深圳的店里正常的做饭,本身并不违法。 如果在做饭或者业余过程中从事***介绍,充当望风、通风报信等工作,则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合租房遇到过最不讲究的事情是什么?
说起跟人合租,我真的有发言权。从2008年的十月开始,到2011年十月,整整三年的时间,我都是跟别人合租,最多的时候,七个人合租三室一厅加一个书房。我是年龄最大的一个,住最小的卧室,书房房里住着两姐妹,一个上班,一个刚毕业在实习。朝阳的卧室里,大的住着三个女孩,都二十多岁,当初并不相识,为了省钱,住一个房间。还有一个刚毕业的硕士生,男孩,也住一个大卧室。平时吃饭,都是以房间为单位,各做各的,偶尔也聚聚餐,大家AA。年轻的女孩都比较懒,不想做饭,或者有人觉得做了不合胃口,经常到我这儿蹭饭,有时就抓住那个男孩,让他请客。想想那会,是我此生最艰难的时刻,但因为有几个小妹和小弟相伴,也充满了快乐!
三年的时间里,搬了四次家,那种颠沛流离,让人难过。唯一获得的是丰富了经历,见识了人心。有房东的半夜骚扰,还有房东情侣想要跟我合伙做饭吃饭遭拒绝半路涨价,以我当时的条件,不得不再次搬家。最后一次是被房东赶出来的,原因是,没收到租金。原来我把一季的房租交给合租室友,结果她把钱吞了。
人说,家,越搬越穷,真不***,搬了几次家,好多衣服鞋子都稀里糊涂不见了。那会,每搬一次家,都会伤心很久,大概觉得没有安全感吧!虽然我的职业需要到处跑,但在我内心,是需要安定的感觉。每搬一次家,每租一次房子,都有问房东,我能住多久,内心总是希望在一个地方安定下来,越久越好,这才是家。
某一天,买了一本有关心理学的书,书里有一段文字大概意思是说,要想心灵安定下来,必须有一个居所,当时我所理解的居所,就是要有自己的房子,想住多久住多久,没有人骚扰,没有人半路涨价,没人有权利把你赶走,那份心安,租房的人是没有的。我理解了,为什么老百姓,省吃俭用,就是贷款也要买房的心理了。有属于自己的居所,有处安心,心才能安!
我的故事,与你分享。答非所问,跑题了!😜😜😜6
06年刚工作,和一个活波妹子合租,长相一般,身材还行,我住主卧,她住次卧,她天天吃了晚饭穿个睡衣到我房间蹭电脑,为了缓解用电脑的尴尬,我们建议一起用电脑看电视,冬天冷,我坐被窝里,这妹子也挤过来,说冷挤下!从来没一起过夜!我俩都开朗,平时都喜欢打打闹闹,是不是跳我背上!让背起转圈,我也乐意!她下班不高兴喊抱抱,我也开心!周末我帮厨她弄饭,我呢还在她面前哆嗦两拿手菜,在外人眼里感觉也像情侣吧!有时还陪她逛街。当时我有个女朋友在南方!她有时开玩笑都说要不和你女朋友分了吧,我们过!我也满口答应但是从没那么做过,大概合租了一年!女朋友回来我就搬走了,后来和女朋友结婚当天她还来我们婚礼了的,现在想想我都觉得神奇的经历,可以肯定的说,无论如何打闹都没往哪方面想,更没做了,如果稍微放纵一下,估计我俩的娃都十几岁了吧!不过我娃,也有可能有缘无份吧!也可能刚学校毕业太单纯了吧!后来再也没联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