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体检流程?
2、预备1张本人免冠的一寸彩色相片(据我所知目前有的医院是不需要提供一寸照的,比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但其余的医院建议先电话预约沟通或者通过他们的公众号上预约即可);
体检注意事项 1、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尽量早睡早起(我知道深圳的夜很长);
2、早上记得空腹前往体检;
3、建议切勿再生理、生病期间体检,等康复后过几天再过去体检,不然可能通不过,需要复检;
4、孕妇可以接受体检,但是对于类似CT等项目不能做的,建议直接咨询医院;女性已经怀孕可免做胸片,这点也可当时和医生沟通好;
5、如有可能,停服一切药物(包括保健药品);
6、体检或抽血检查前,不宜做剧烈运动,并保持平和心境,不宜激动;
7、体检前一天晚饭建议19:30前结束,22:00至体检当天才学前禁止饮水;
8、一般不能直接报销,如果有买一档社保,当额度超过6000以上的,可以直接刷社保卡;如果是二,三档社保的,则不能刷社保卡,直接,***之类的吧;但是建议先咨询下各医院,因为这个额度可能有差异,有的是6800以上才行;
试用期怀孕公司可以辞退吗?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怀孕的女员工!
我们先看一则关于女性怀孕被辞退的新闻:
其实在现实的职场中仍然存在性别歧视,因为女性需要有产***,很多公司在招人的时候就故意避开女性;甚至辞退怀孕女员工的情况,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首先科普下法律,《劳动法》规定:
其实不管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都受到法律的保护。用人单位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女员工,有一些单位要求员工在入职一段时间内不能怀孕,这也是不合理的!生育是一种法律赋予的权利,不受企业的限制!
但是如果试用期内员工的能力表现不符合录用标准,企业是可以辞退的,不管你是否怀孕。当然企业必须要提供员工不符合录用标准的证明。
谢邀。
首先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
李某(女)于2007年1月23日与某外贸公司签订试用期为6个月的劳动合同,当时李某已经怀孕。公司于2007年4月22日向李某出示“终止试用期通知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在李某未签字的情况下辞退了李某。公司的这种行为合法吗?
案例解析
首先,在试用期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必须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文规定的条件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不具备这个条件,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了用人单位就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这体现了我国立法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
其次,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的标准,也是在试用期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录用条件一般包括法定最低就业年龄,劳动者的文化、技术、身体、品质等内容。但是用人单位确定的录用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序良俗,例如把“能喝酒”、“能陪客户跳舞”等作为录用条件显然是无效的。而把“怀孕”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显然也是不恰当的。
最后,本案中如果公司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李某“不符合录用条件”,则公司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使李某怀孕在身。用人单位若要有效应对法律风险,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与劳动者在合同***同明确界定“录用条件”。(二)对新员工进行与劳动合同相关的背景调查,如果能证明员工提供了虚***信息或是隐瞒了重要的且应当向用人单位告知的信息,用人单位也可视其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三)要建立相应的规范化绩效考评制度。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就应当告知劳动者,单位将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严格考核。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以考核结果作为留用或辞退的客观依据。
用人单位能否辞退试用期怀孕员工有一个关键因素,那就是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是否符合转正条件。用人单位认为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拿出相关证据。
众所周知,国家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给予了特殊保护,但这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