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是事业编制还是公务员编制?
消防员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当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
,而是属于具备特殊行政编制的公职人员
。消防队员实行劳动合同
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工资应当不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享受事业单位职工的***待遇。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应当不低于本单位一线生产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享受生产职工的***待遇。
事业编制,消防救援局属应急管理部管,但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对消防总队,支队,大队,站只有指导建设权利,没有管理权限,消防属应急管理部下设的局,到省,市,县分为消防总队,支队,大队,内部机构有所调整,消防部门属行政单位,不属于公务员。
防队属于事业编制,常见就是***专职消防队员,还有就是行政编制,常见于消防队的队长和副队长。当然,还有一部分的消防队员是没有编制的,取而代之的是合同制管理,常见于新招聘的消防队员。
春节期间,郑州11岁少年只身灭林火,右手被烧伤!专家说值得表扬但不提倡,你怎么看?
惜说人生:英雄不问出处,人虽小胆量却不小!
***经过:
大年初一下午3点多左右,在河南省郑州市东风路上小学的11岁孔梓岳在回老家永城市龙岗镇孔湾村过年的途中,看见自己村外的一片小树林里发生了火灾,火势越烧越旺,几百颗杨树苗就要被烧死,孙梓岳二话没说立即从地上捡起一件破衣服进行灭火,经过近30分钟的扑救,林火终于被扑灭。
但是我们的灭火小英雄孔梓岳却在灭火过程中,不慎摔倒,右手掌被火苗烧伤!
孙梓岳:我只是不想看到这些树被烧死!
据记者报道:大年初五下午,在郑州市丰乐路惠济区东风路小学门口,记者终于见到了来学校的孔梓岳,只见他的右手掌被烧了一大片,手掌上有很多水泡。记者问孙梓岳右手掌还痛不痛?疼,可疼11岁的孙梓岳羞涩地说!
你在灭火时,为啥不等大人来帮忙或打电话报警呢?记者问他,孙梓岳说我感觉我能把这片火扑灭,再说了,等大人或消防队的叔叔过来,也许火苗就会烧死一些树!多么简单的理由啊!
结束语:
临危不惧,勇扑大火,虽然年龄仅仅11岁,但绝对是个小男子汉!英雄不分年龄,英雄无关身份。孔梓岳,好样的!遇到突如其来的火情,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勇于面对,想法解决,我想小梓岳身上的这种精神许多大人们未必具有,因此对小梓岳的大无畏精神必须要大力表彰,我们每个人也必须要向他学习,与他对标。但同时,由于小男孩毕竟只有11岁的年龄,虽然有一定的判断力,但对于火情所暗含的潜在危险和其他突***况,还未必判断准确、分析客观全面,如果贸然去救,有可能带来难以想象的后果。毕竟,财产和生命相比,生命更重要。这也正是当代倡导的“生命至上”理念的应有之义。
谢谢邀请。这种精神值得学习,但是要量力而行,在大火面前任何独立的个体都是被吞魇的。没有专业的团队,器材,个人去,只会伤到自己而本身对火势的控制是没有丝毫影响的。做好人好事也得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量力而行
首先,必须要给这位小学生孔梓岳点赞。
救火是小学生看到火灾后的本能反应,以至于他忘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就是这种珍贵的“本能”,让善良和暖意经常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对于此事,郑州市的一位消防专业人士说,“小学生勇救林火的事迹让人感动,应该表扬,但不提倡。因为小孩子救火的能力毕竟很弱,弄不好还会被烧伤。”正确的做法是小孩子发现火灾后,应在第一时间把火情告诉附近的大人,由大人组织灭火,如果火势比较大,还应该在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
其实,专家的话确实有道理,俗话说水火无情,如果仅仅因为救助树林而失去了自己幼小的生命,那是非常不值得的。毕竟,孩子的自救能力相对于成年人来说较弱。
但是我们也要相信,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判断意识。孩子在接受记者***访时承认:“我感觉我能把这片火扑灭,再说了,等大人或消防队的叔叔过来,也许火苗就会烧死一些树。”连孩子都知道,在火灾面前,时间宝贵。我们在看待这样 一件事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本次的小范围火灾前由第一发现人第一时间施救,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不管怎么说,孩子有救火的意识和行动,就说明是他是个有责任心、有勇气的好孩子,值得表扬。
(河南商报编辑 张雅露)
这个问题早就不再提倡了,孩子得自我保护意识还没健全,怎么能去危险的场所,教育首先是保护自己,过去为了一只猪牺牲一条生命,那个值得,所以教育先教会孩子怎样保护自己为先,这绝不是自私的表现,不喜忽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