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在深圳居住证能继续续签吗?
一般是不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使用功能终止。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有以下特殊情形的,应在规定时间签注:
持证人在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二年内申请补办签注的,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需要再次签注的,持证人应当在补办签注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再次申办签注。
非深户籍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办居住证签注:一是同时满足继续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即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和继续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即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职业。);二是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三是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
所以,你不在深圳居住,社保也停掉的话,无法办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使用功能将终止。
非深户如何在深圳续签港澳通行证?
非深户在深圳续签
只需符合3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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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第二: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时间满一年或在深圳高等院校上学的非深户大学生;
第三:不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法定不准出境人员、不属于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门人员、没有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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