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有权到派出所调取被告的户籍资料吗?
你可以委托律师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调取对方的户籍登记信息。 在民事诉讼中,向******时,原告应该向***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的,提供对方的户籍登记信息也是同样有效的。 根据其对公民户籍信息管理的规定,公民个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查询他人的户籍信息的,但是律师则有相应的调查权,律师可以持你的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本人的执业证,直接到相关公安机关调取对方的户籍登记信息。
律师有权到派出所调取被告的户籍资料吗?
你可以委托律师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调取对方的户籍登记信息。 在民事诉讼中,向******时,原告应该向***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的,提供对方的户籍登记信息也是同样有效的。 根据其对公民户籍信息管理的规定,公民个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查询他人的户籍信息的,但是律师则有相应的调查权,律师可以持你的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本人的执业证,直接到相关公安机关调取对方的户籍登记信息。
律师有权利去公安机关调查个人身份信息吗?
可以查询和案件当事人有关的个人身份信息(主要是户籍、暂住信息)。
就笔者办理的案件为例。
- 查询的范围仅限于案件的当事人,可能主要是被告或第三人的信息。
- 查询的目的是为了明确被告的身份情况,户籍情况,或暂住情况。
- 立案阶段,律师持***开具的一次性补正告知书,即可去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或暂住所在的派出所查询。诉讼阶段,律师持***的立案通知书,即可查询。部分派出所需要***开具调查令,律师持调查令查询。
- 可以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也可以去已经登记暂住信息的派出所查询。
应从价值位阶判断律师是否有调查权,而不能看各地的司法实践。
个人身份信息,评价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当没有争议,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问题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属于什么样的权利?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作者认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涉及到人个自由。许多人理解自由时,将自由限定在于人的身体活动自由,事实上,权利处分属于自由的范围,如,财产处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的处分等。
既然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那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律师当然应当“依法”。从律师调查权来看,刑事诉讼法已经给予了我们提示,即需要被调查人的同意,律师不能强制调查。从该意义上看,律师获得个人身份信息应当经过本人的同意,行政机关不能擅自允许调查。
律师调查权涉及到律师的执业秩序,一方面,涉及到律师的调查是否合法,主要是保障被调查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赋予律师必要的调查权,也是律师开展职业活动的需要。问题是,律师执业秩序与自然人的自由价值冲突时,那个价值更高?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个问题事实上没有争议,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高于律师的执业秩序。人的自由价值一般情形下高于秩序价值。但是,我们也不能绝对认为否认律师的职业调查权,其中,律师可以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调取相关信息的间接调查权,可以补充直接调查权的不足。
律师仅能就相关案件,通过人民***调查令的方式,去公安机关调查相关的个人身份信息,涉及自然人的个人隐私时,公安机关有拒绝权。
-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