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座女”***还未平息,深圳地铁又现“卧躺哥”,你对此怎么看?
我觉得这种喝醉酒无意识的还好一点,性质没那么恶劣,这种时候很有可能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出现丑态也正常。包容一下这种人也是一种爱心。
那种明知道不能占座还死要占的才是最可恶的,这种人是不可原谅的,要像过街老鼠一样。
四个人的位置,一个喝醉的男人躺在那里,可能这位(卧躺哥)的出现再次刷新了人们对于在公共场合是否应该真心公共场合应有的规矩这个话题的认识。
明明是好几个人的位置,可是一个人躺在那里,旁边谁还敢坐呢?拖了自己的鞋,把自己的腿放在椅子上方,作卧躺式的方式,看起来是那么的惬意,但是这是在公共场合,并不是在自己的家里,又不是床,而是长椅啊!
这样不注重形象,可能会影响市容,而且一个人出来代表的是整个家的形象,甚至是代表整个地方的形象。像深圳这样大地方的人在喝醉的时候,难道也这样肆意妄为吗?想怎么扭就怎么扭吗?
此时并没有多少人评论他,因为对一个醉酒的人来讲,给他讲再多的道理,他也不会听到脑子里去的,可能又有网友又要调皮了,说这次一家四口终于要凑齐了。
但是他不光喝酒而且还想点烟,但是即使把烟灭了,在公共场合是不允许吸烟的,而且二手烟的危害极大。
其实在公共场合我们也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有秩序、有道德,这个社会才会好下去,希望那些没有素质的人,一定要竖起耳朵,多听旁人的劝告。毕竟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愿此类事情不再发生,国人的素质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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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拿“素质低下”来做道德批评了。对于霸座男,霸座女,霸座婶,霸座奶,要用法律来伺候。
一 · 对于扮残疾装有病的,无论其真***,一律由医生的诊断为准。其实乘客真是“老弱病残孕”,还是***装不方便,基本上不用医生就能做出判断:如霸座男是身体健康脑子有病,高学历低素质;霸座女是行为不健康,思想也有毛病;霸座婶和霸座老太,要么吵架声嘶力竭,要么打架蛮横有力。明明身体无恙,直接交给乘警处理。
二 · 坏人不分年龄,老中青少都有。路见不平者指责霸座的“老人”时,别带歧视性的语言,什么“倚老卖老,为老不尊”等,很容易激化矛盾。道理很简单,霸座者老中青少都有,要么是高素质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要么是爱占便宜,信奉恶人有理,善人被欺,并非是“倚老卖老”者才耍蛮横。比如某成都大妈,——这年头,媒体口中的大妈可以是46岁,也可能是64岁。所以不能轻易就认定为“老人”。而白头发的,可能是不好修饰的中年人;黑头发的,也可能是染过头发的老年人)和指责其霸座的某女士抓扯互掐,事后记者***访时,“太婆”就说是女士先骂自己“倚老卖老”,才导致吵架升级为打架的。
三 · 对于醉酒者,要让乘警出面处理,抬到醒酒的地方休息。不能因其酒醉而***取原谅和忍让,你已经侵犯了乘客的权利。而且其性质跟开车醉酒,醺酒闹事的一样,只是程度大小,后果轻重不同而已,也必须做出罚款,以警告其在公共场所耍酒疯的不文明行为。
看了网络和电视新闻报道的一些老乘务员说,自己在列车上工作了几十年,从未有过对此类霸座的行为做出处理,一个字:怕。那从现在起,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对付霸座***。而上述案例,是《治安管理条例》都能管得到的。动车霸座男和霸座女,就先后都分别受到了应有的惩处。霸座男罚款3百元,霸座女罚款2百元。两者还受到了限期限购火车票的处理。
建议:要么让有执法权的警察上车;要么赋予列车长有执法的权利。
谢谢邀请,跟这种人讲道理没有用,她本身就缺德,不是人,不朋白做人怎么做,大家说了三七二十一,有人说跟他讲道理,有个律师说,到站***她都没有用,最好的办法就是下一站给她扔下去,让他自生自灭,让他去***乘警,这个办法怎样?。
表明观点:对于不文明行为不能仅仅依靠舆论监督,更要将法律运用到其中,对于不文明行为应当进行惩处,否则仅靠舆论监督并不能够解决根本问题,法律的作用在于起到警示和教育的目的,如何做到舆论监督和惩处机制的相结合才是本案的关键。
案件事实不再赘述了,只是通过这一些列的行为可以发现这些现象的背后主要还是公德心的缺失,对于社会规则的漠视所导致的。但是根本原因还是因为维护规则的工具在当中并没有能够起到应有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例如高铁霸座男案件处理过程中,可谓是人尽皆知,虽然最终对其限制乘坐列车180天并处以罚款200元,但是其本人也认可该处罚对其影响不大。而且在霸座男***没多久之后就随机发生霸座女,霸座大妈的***本身可见对于霸座男的惩处并没有对他人起到警示作用,否则为何敢于挑战社会规则?
本案中的男子躺卧行为本质上也是扰乱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一人占用数人的座位必然会影响到他人的正常乘车出行便利,而且该男子在地铁上就抽烟的行为也违反了地铁内禁止抽烟的规定,对于这类行为该如何处理既能够达到相适应的原则也能够达到教育的目的,这就成为了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所以对于破坏社会规则的人本身舆论监督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这并不是根本办法,同时也容易诱发一些人肉搜索的问题,只有从法律角度对其进行处理,才是解决问题之本。
反锁房门抽烟引火灾,深圳8旬老人经抢救无效身亡,对此大家怎么看?
我只能说老人家的家人心真大,知道他有***为什么不好好照看了,这辛亏扑救及时没有伤及邻居,在我国,***人伤及无辜的新闻屡有发生,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监护人责任不到位导致的,希望我国能够完善***治理及管理相关制度。
我一向是反对抽烟的,该老人的家人可能觉得老人可怜,如果连烟都不给他抽可能太残忍,所以最终酿成事故,老人还是要多多陪伴吧,老年人吸烟危害更大,本来心肺功能就不好了,还吸烟的话,只会加快身体垮掉。
谢邀,为这个老人珍惜,家人粗心了,明知道老人有***,要么专人看护,要么送***院,当然,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他家里的真实情况不知道,也不好下结论,也许发生这样的事,是一种解脱,节哀吧
2月18日,罗湖区某小区1楼冒烟,物业和消防中队的人积极响应,及时把火扑灭。着火面积虽然不大,但是浓烟是醉致命的。
老人的儿子说,他的八老父是***患者,事发前反锁在房内抽烟引起火灾,到家人发现时老人已昏迷。
***的老人是应该有监护人的,监护人就是老人的家人,可以说老人出事,家庭成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人的照看应该非常谨慎,如果家人没时间照顾,把患者托付于医院照顾也是个好办法。
现在老人的照顾很成问题,随着人口的老龄化,还有中年人压力的逐渐增大,这个问题成了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
很多老人还需要承担照顾孙子辈的责任,十分劳累。不能享受晚年生活。
不知道老年人这样的生活状态会持续几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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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患有精神疾病的85岁老人,在大年初三日,反锁房门在室内抽烟引发火灾,等邻居及家人发现时老人已被浓烟呛致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这个***中,我先不从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老人的死亡上去找原因,我今天只想说的是,明知老人患有精神疾病,做儿女的在照顾老人的饮食起居方面,是不是存在明显的不足或者疏忽大意?做儿女的是不是在照顾老人生活上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已经八十多岁的老人了,有几个还能够生活自理,离开得儿女的照顾?况且,老人患有精神疾病,神志不清,就更需要儿女的料理和陪护,否则,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做儿女的难道连这一点都不懂,都需要别人告知?
现在,的确有许多老人存在照顾的严重缺失,尤其是一些空巢老人,所面临的危险和安全隐患曰益增多,有些做儿女的迫于生计,无法经常陪伴老人,这就使老龄人的安居问题愈发突出,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解决或加以防范。
老人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一大难题,迫切需要社会的援助或加大对老人的优扶力度,人总是会老,在我们还没有老之前,争取为老人们多做点什么,多奉献一点什么,让老人们都能过上一个祥和幸福的晚年!
在本次事故中,老人的儿女尽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发生的这一切我们又能够去说些什么呢?愿老人安息吧,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