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哪些景点是可以带宠物游玩的?
深圳的收费景点基本上是不让宠物进入的,免费的景点也不欢迎宠物进入,但一些不怎么热闹的公园管理人员较少,不怎么理会,可以遛遛狗。
另外,有一个宠物主最喜欢听到的好消息是:深圳第一家宠物主题公园开放啦。
景田北六街社区公园改造出的深圳首个宠物主题社区公园隆重亮相。
该公园分区管理,配套有宠物活动区和休闲区。宠物区除了专门的活动场地外,还有宠物科普知识栏、训练设施、配套洗手池、宠物便池等设施。
休闲区为市民活动空间,疏林草地搭配各级绿地,设置花境、生态草沟。
盐田区:
罗湖区:
东湖公园、洪湖公园、荔枝公园、人民公园、儿童公园、罗湖文化公园、梧桐山公园、
福田区:
南山区:
荔香公园、中山公园
龙岗区:
马峦山郊野公园
龙岗一小区“高空坠狗”砸中轿车吓坏路人,狗主人:狗自己跳的, 你怎么看?
狡辩!狗是最聪明的并且恐高。除了专业训练之外,一见前面有障碍或危险时牵都不肯走的。一种是主人心情不好拿狗出气,也可能是主人要让它观风景而失手摔下的。不管怎样主人必须负责!
打狗也得看主人的面子吗!狗咬人是因为主人看那人不顺眼,狗跳下了,是因为主人监护不得力,也就是讲狗是主人家庭成员之一,监护人有着不可推吊的责任,还有养狗证吧,跑不了的,
还不是我骂贵妇们,本就是不很宽广旳高层住宅,还张了阔佬贵妇之样,牵着一只狗常到面前公园拉屎尿,别家小孩玩耍时常踩着,你说她,她还白眼你,我在龙岗住过,看着气死。其实比我还穷。中国就是让这些人弄坏了社会空气。不文明,应把这些狗赶走,叫这回农村养育,这城市是养人为主,不是养狗父狗夫,是否是受西方性开放,个别养狗夫的人影响…,有关部门应严管。
5月13日,深圳龙岗一父亲因孩子被狗咬,愤而杀狗,狗主欲赔2万,怎么看?
狗是畜生不通人性尚可原谅,人若也不通人性那就不能原谅了。
这位狗主人显然也有点找不准位置,弄不清是人重要还是狗重要了。
事情经过不再赘述,简单谈谈自己对此事的几点看法:
1,看到自己的孩子被狗咬伤,而且是第二次被同一条狗咬伤,作为男孩的父亲,将狗杀死无可厚非。换位思考一下,狗咬人带来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而且一般多次咬人的狗携带狂犬病的几率很大。如果狂犬病发作,那无疑是致命的。男孩的父亲杀狗不仅仅是出于气愤,也是一种理智的选择。咬过人的狗,就应该打死。况且,这条狗既没有证也没有拴绳子,可以视为野狗,打死咬人的野狗显然是在做好事。
2,狗主人何女士属于典型的双标养狗者,狗咬人无所谓,狗被打死却要求索赔。甚至口出狂言称孩子的命没有她宠物的命值钱,仅仅是这种说法,一般人恐怕都忍不了吧。至于其称她养狗成本高,每天喂狗吃烤鸭,索赔两万不多,更是奇葩至极。人家孩子无辜被咬该怎么算?除了遭受身体的疼痛,而且还要承受精神上的惊吓,孩子的损失该咋算?这么说吧,被咬伤的男孩父母完全可以依法***,向狗主人何女士索赔。至于索赔金额,显然要是两万的N倍。
3,这条狗已经是多次咬伤别人,而且狗主人何女士没有为狗***,也没有拴绳。可以说,何女士的这种行为不仅仅是不文明不道德了,而是一种来自骨子里的自私和恶毒。狗咬人可是会出人命的,这是找到狗主人了,如果狗咬人出了大问题,敢问这位何女士是否还会承认那条狗是自己养的呢?反正又没***对吧?不得不说,正是某些养狗者的不文明行为,才导致了大家对于个别“爱狗人士”的反感。狗咬人了,或者闯祸了,狗主人装聋作哑,狗被打了,或者被轧死了,狗主人就出来索赔了。正是这种双标行为,让大家非常反感深恶痛绝。
话说回来了,就算狗主人何女士索赔也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对于她的行为,倒是可以按照类似碰瓷讹诈来对待,如果她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狗是她的,那么就是讹诈。如果她能证明狗是她的,那么男孩的父母可以依法向狗主人索赔。让法律告诉这个狗主人,什么才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