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深圳社保能拿多少?
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死亡之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就停发养老金,但是可以发给一次性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 ,可以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
1、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亲属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12倍。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夫妻来深圳定居,拥有户口、房车多年,人死后埋葬在深圳还是老家?你怎么看?
现在的人亲情和乡情都非常淡漠,更不要谈叶落归根,现实一点吧,生给自己买个房,死给自己买个墓,方便儿女祭奠,也算给他们一点念想,到了孙辈可能就没人祭奠了,也不要苛求他们,时代不同,人也都在变,一切看淡放下了,才是真正的体验完整的人生。
谢谢先生邀请!简单呀!你丈夫家有没有保存族谱?有族谱那就得按照家族规矩办落叶归根。
若是没有族谱,可以随意,好话不好听,死了的人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也没见过死了的人回来过,人死了就是尘归尘土归土,活着的人都是寄托哀思做给活着人看的,到不如活着的时候,大人和小孩子相互尊重,不留遗憾的过完这一生。
不过,还是支持你丈夫家的观点,亲情是需要维系的,人走落叶归根,你走了啥也不知道,小孩子一个人在深圳很孤单的,到了祭日回老家和家族里的亲戚还能见见面。
你们俩夫妻都知道每年回老家一两次,等你们俩都走了,葬在深圳,家族亲缘拿什么维系?你家小孩子以后能回去吗?小孩子以后家庭幸福还好,不好连个倾诉的人都没有,你想过这些吗?谢谢!祝健康平安!
简单的来阐述一下我的观点,我今年34岁,在对待身后事的问题上,说实话,我放得比较开,不太在意落叶归根的问题,甚至对入土为安都不太强求。所以对回老家安葬这个问题,没有太多立场。
前段时间深圳举行了海葬和生态葬活动,深户参加海葬给3000补助,参加生态葬给1000补助,非深户免费报名参与。对这样的活动我个人很支持,符合当今社会的一般要求。同时,也给后人省事,在我看来,海葬最好,以海为墓,够大够气派。后人想我的时候,到海边看看,和海说说话,如果后人出国了,也不用回来,方便。
还有一种就是生态葬,又叫树葬或花葬,我觉得也能接受,做花肥。用另外一种方式继续活着。
最后,我的态度就是活着的时候好好过好每一天,好好享受大好河山,努力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到人生尽头的时候,尽量用平静祥和的心态去迎接生命的谢幕。一身皮囊,就直接化着尘埃消失吧!也让后人更平静的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