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省外住院需要带什么?
由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持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出院病情诊断书、费用清单及有效费用单据等材料(异地转诊转院现金报销还需携带转诊转院审批表;
非定点急症住院的需带原始门诊抢救病历及检查检验单)于每月10日前上报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各区将受理的有关费用单据进行录入,并将初审后的相关材料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审核结算一处。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或支付,支付规定是:
第一、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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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三、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范围是:“起付标准”以上至“封顶线”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
第四、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除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个人仍然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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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异地住院怎么报销?
第一,需要异地住院,我们可以先办理异地就医的备案,这样就不需要我们去手动报销,我们异地住院之后,就可以在联网的医院直接去进行一个结算。
第二,如果说没有办理异地就医的备案,那么我们就需要自己先垫付费用,要回到深圳当地的医保局去进行报销,拿上报销相关的一个材料,包括我们住院花费的费用清单,病历,出院小结,个人社保卡身份证等等,把资料提交给医保局进行报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