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拥有香港户口和深圳户口?
1、不可以的
2、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限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户口,双重户口在我国是不应予的。
3、当事人在香港定居的,应该注销大陆的户籍,不注销的情况下,要么选择大陆的户籍,要么在香港定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限定: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有住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寓居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寓居在机关、团体、学校、公司、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限定申请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时常寓居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香港和台湾居民取得外国国籍后,是相当于拥有双重国籍了吗?你怎么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籍的法律,中国公民不允许持有双重国籍。在我国领土上,凡是具有其他国家国籍的人,要么放弃中国国籍,要么放弃其他国家国籍。目前拿双重国籍的人,必须做出选择。但是,***如人家不要你,或者并没有给你人家国籍所拥有的一切作为同等公民的权利,你还痴迷不悟的要这种国籍,那请即刻移民去你喜欢的国家。
台湾居民,因为暂时的现实原因,暂且不论。香港在法律上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但香港居民有些人是有事实上的双重国籍的,这就是香港身份证的一个漏洞,在香港居住满7年即可申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实际上这个身份证也≠国籍,但此***并不注明国籍,享受香港特区居民的一切权力和义务,所以说享有事实上的双重国籍,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是看你入境时用的哪国护照,***如你入境时用的特区护照,那么你就是法律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受到香港特区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如你在香港特区违法,只能收到特区法律的制裁,并不会受到另一个国籍国家的法律援助 领事保护等等外国领使馆对本国公民的一些帮助,中央***和特区***也不会承认你这种权利,更不会承认你另一个国籍国领使馆的这种权利。不仅仅香港如此,中国内地对待双重国籍也是这种操作方式。简而言之,就是你可以拥有“事实上”的双重国籍,但你用中国护照入境,你就是中国公民,中国不承认你的另一个国籍,你可以拥有中国公民的一切权力和义务,也受到中国法律的约束,犯法了只会也只能受到中国司法部门的制裁,你得不到你另一个国籍归属国领使馆的任何法律支援,中国也不会承认你这种权利。这是世界上不承认双重国籍国家的通行做法。
中国不允许有双重国籍,但香港和台湾事实上存在双重国籍。香港人加入美国国籍后,不需要放弃中国香港藉,可以同时使用特区护照或者美国护照,可以用香港居民大陆通行证进中国大陆而不需要签证,可以用通行证去售票机买高铁票而不需要去人工柜台,可以当政协委员,还可以享受其它无数的好处,当然不好的地方就是,有可能在美国加拿大这些地方以美国公民的角色受法律制裁。
中国不允许双重国籍这句话并不十分准确,应该是中国大陆居民不允许双重国籍。
港澳台实行:一国两制!
当然不允许双重国籍!
什么叫一国?港澳台与大陆同属一个国家,所以,必须实行一个国籍!这就叫:一国,一个国籍!
什么叫两制?就是两种制度!
港澳台与大陆实行两种制度!
两种制度决不是两个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