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1、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2、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3、办理所需手续: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不是一个省的,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个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需要女方持***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
对于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的情况,如果女方回娘家或者去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申请落户必须持有离婚证明,***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离婚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等材料。
如果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即可落户,由落户登记的派出所发《户口本》。
、分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维持不变
若迁出一方未能找到迁入地,可继续维持户口的不变。
3、待找到迁入地后迁出
根据前述的《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可见,户口迁移需要先到迁入地开具准迁证明,然后持准迁证明向迁出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其他手续材料到迁入地的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谢谢邀请
离婚后户口你可以迁回原籍,或者是迁到你的已购房屋上面。
离婚后户口怎么迁出
1、到原籍派出所开迁入证明,带身份证,离婚协议,离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迁出证明,带着同上加上迁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城市是3天,农村是10天的时间。
简单的三步就搞定了。
希望能帮到你。
离婚后双方的户口会怎么处理?
现在这事情让人?闹的人不人?鬼不鬼?就闹成这样了?哦什么也不说?你定们这个呀?那个呀?谁能接受的了吗?这样太不公平了吗?尤其这样我就放下吗?因为这里从开始就没告诉?这样把孩子大人都杀格了吗?我看不想让他们知道?证明?就不让干的意思吗?不了不关干啥要告诉站起让跟干了吧?